網路販售用不完的藥物,小心違法被罰錢!

 

 

你知道嗎?在網路上隨便賣藥物其實是違法的!

 

販售藥物的罰責

根據藥事法,藥物包括藥品(像曼秀雷敦軟膏)和醫療器材(例如醫療口罩、隱形眼鏡)。這些商品並不像一般的商品那樣可以隨意交易,因為它們涉及到健康和安全,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。

有些人可能會把用不完的藥膏、醫用口罩、隱形眼鏡、感冒藥、止痛藥、中藥材、酸痛貼布…等放到網路上出售,或者在旅行時購買藥品,回國放在網路平台上轉售賺取差價。然而,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!如果你在網路上販售這些商品,可能會面臨新臺幣3萬元到200萬元的罰款。即使你對這些規定全然不知,法律上仍然無法免責喔!

 

如何才能在網路上販售藥物

藥品和醫療器材與普通商品不同,因為它們直接影響到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。為了確保這些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,網路通路販售要有一定的門檻。首先,需要有實體的營業場所外,你還需要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藥商許可執照及登記通訊交易事項。更重要的是,你的網站上必須清楚列出醫療器材的許可證字號、品名、藥商名稱、製造廠名稱及地址等詳細資訊。

另外提醒大家,即便是專業藥商,也只能販售特定的藥品,例如乙類成藥(如綠油精)和部分第一等級及第二等級的醫療器材。因此,普通民眾不應隨意在網路上販賣藥物。如果你想販售藥品,務必要遵守相關法規,避免因違法而被罰款!